驾照实习期扣分规定介绍
驾照实习期扣分规定介绍
随着汽车的不断普及,考驾照的人也越来越多。那么各位新手司机知道驾照实习期时的一些扣分规定吗?跟着学习啦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驾照实习期扣分规定
1、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2、实行满分注销降级制度,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3、 驾驶证实习期内扣12分以下,实习期延长一年。
4、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5、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驾照实习期处罚情况
1、不贴“实习标志”将处罚200元
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交警提醒,实习期驾驶员驾车时没有在车身后部粘贴、悬挂统一标志;粘贴、悬挂标志无法被正常识别,粘贴、悬挂标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标志等情形,都将被视为未贴标,处 200元罚款。
交警提醒,在20xx年初次申领和增加准驾车型后未满12个月的“新手”请尽快到交警部门领取免费“实习标志”,并按规定粘贴或悬挂。
2、单独上高速将处罚200元
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即驾驶证正本“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实习期被延长的,“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24个月为实习期。
“123号令”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
驾照实习期必备知识
从你领取到驾照的第一天开始,顺延十二个月实习期什么情况会注销驾照根据公安部123号令(俗称最严新交规)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在实习期的12个月内,如果扣满12分,那么,你驾照将注销,需要重新报考驾校,申领驾照! 误区一很多人说扣满了12分,只要考科目一就可以了,其实这不是针对于实习期的学员来的。根据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在十五日内必须参加七天的理论学习; 然后在二十日内参加科目一的考试; 考试合格,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停止使用驾驶证。
看过驾照实习期扣分规定介绍的人还会看:
1.2016驾驶证实习期扣分规定有哪些
2.2016c1驾驶证实习期扣分规定有哪些
3.2016年实习期驾照扣分规定
4.2016驾驶证实习期规定
5.2016c1实习期驾驶证能不能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