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警醒我们行车一定牢记交规谨慎小心
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警醒我们行车一定牢记交规谨慎小心
摘要:出门在外,交通安全常识常记在心,行车要谨慎。从全国近年查处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中,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违法行为,占所有交通违法行为总量的近四分之一,成为“马路杀手”。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警醒我们行车一定牢记交规谨慎小心,否则后悔莫及。
【超速猛于虎 欲速则不达】
典型案例一:
大货侧翻“重砸”小轿 两人当场死亡
今年8月,我省勃利县倭肯镇居民马某,驾驶黑C*234*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哈肇公路由东向西行驶,当其驾车行驶到木兰县木兰镇恒润加油站东侧路口时,突然发现对向有车,为了躲闪,马某只能顺着方向驶入北侧路口。
当时,马某属于超速行驶,在躲闪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又不得当,直接导致后面的半挂牵引车向左侧侧翻,结果殃及到路口的一辆黑L*98A*号小型轿车。由于事发突然,小轿车司机没能及时采取任何措施,直接被牵引车以及货物砸在下面。事故造成小型轿车的驾驶员以及车上另外一名乘客当场死亡。
交警部门表示,如果该车不是超速行驶,即便发现对向来车也能在有效的距离内采取刹车等方式应对,就不会造成这起惨剧。
典型案例二:
风驰摩托车追尾三轮车 骑车人不幸遇难
今年3月,驾驶二轮摩托车的李某沿吉黑高速哈尔滨段行驶,当时车速很快,已经超出了摩托车正常行驶速度。因为当时天色较黑,瞭望不够,李某的摩托车与前方正常行驶的农用三轮车发生追尾。超速行驶的李某受到撞击后,当场死亡。
交警部门表示,摩托车在城乡接合部以及乡村公路超速行驶的情况时常发生。如果驾驶员按照正常车速行驶,在临近三轮车时就能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避让,不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在日常处理事故当中,得出一个经验,就是“10次车祸9次快”。超速是造成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之一。超速的车辆惯性大,如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制动,易发事故,高速公路上的连环相撞就是车速过快而又不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所致。
机动车长时间超速运行,发动机及传动结构部位处于连续疲劳状态,也极易发生故障,而且超速行驶破坏了车辆在特定环境工作中的指数,加大了车辆的工作强度和负荷,加剧了机件的磨损和损毁。此外,车速越高,驾驶员越注视远方,视野越窄,越看不清近处的景物,突然出现的情况就很难发现、处理。此外,长时间超速行驶,还会使驾驶员的神经高度紧张,增加疲劳感,导致事故的发生。
【驾前贪杯 驾后伤悲】
典型案例三:
“醉宝马”横冲直撞 奥迪车内两人丧生
今年10月,驾驶宝马轿车的司机王某在饮酒以后上路开车。当他驾车沿着哈市南岗区汉水路由东向西行驶到汉水路和红旗大街交口时,正面和当时在红旗大街由南向北的奥迪越野车相撞。由于冲击力巨大,奥迪越野车被宝马轿车撞得翻滚后倒在路边。宝马轿车前部也严重受损。民警在勘查现场时发现,奥迪越野车安全气囊弹出,前排驾驶员受伤,而后排的两名乘客由于未系安全带受到严重撞击,当场死亡。宝马轿车驾驶员受伤。
交警部门表示,当天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宝马车驾驶员在饮酒后还依然驾车,据事后驾驶员自述,由于反应力等下降,在转弯时感觉道路半径明显大于正常,导致了2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典型案例四:
醉酒司机竟驶入对向车道 导致多人死亡
2014年8月,王某驾黑L*H52*小型普通客车,沿机场路至大赵家屯行驶至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姜家屯国家电网路段时,因酒后驾车竟驶入对向车道,和重型厢式货车发生相撞,导致王某在内的多人死亡。
●交警手记 关键时刻还得靠救命神器
在第三起典型案例中,还有一个启示值得驾驶员留意。虽然事故当中两车发生了严重的碰撞,但位置更靠前的驾驶员由于按规定使用了安全带,尽管车辆发生了翻滚,但在安全气囊等设施的辅助下,只是受伤。反而是后排的两个乘客,因为没有系安全带,事故发生时身体和车体发生直接碰撞、受到严重冲击导致当场死亡。
目前绝大多数驾驶员都有使用安全带的习惯,但车内乘客大多数不使用安全带,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闯红灯是在跟生命开玩笑】
典型案例五:
客车闯红灯撞上摩托 导致一人死亡
今年4月,驾驶员韩某驾驶黑H*769*小客车沿南岗区长江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华山路时,在看到信号灯已经变为红灯后,依然闯红灯行驶,结果当时正好有驾驶人曹某开着两轮摩托经过,客车直接将曹某撞倒。虽然事故发生后曹某被送往医院抢救,但还是死亡。交警表示,如果当时不抢红灯,就不会发生这起事故。
典型案例六:
越野车清早闯红灯 行人倒在斑马线上
今年11月,史某驾驶黑A*C99*小型越野客车,在香坊区沿安埠街由西向东行驶至安埠街与通天街街口时,由于认为当时天色还早,路上行人非常稀少,闯红灯通过路口也不会造成严重后果,就没按照信号灯指示在路口等候,而是直接通过。就在这个时候,市民李某正在按信号灯指示通行,突然发现侧面来车后,避让不及时,被史某驾驶的越野车撞倒。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手记 千万不能有侥幸心理
在日常行车中,很多驾驶员都能按照信号灯通行,但在凌晨或者深夜期间,个别驾驶员感觉路面上车辆和行人稀少,便有了侥幸心理,以为闯红灯不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这两起案件都是驾驶员抢信号造成了人员死亡的惨剧。
【互不礼让 血的教训】
典型案例七: 客车司机“走眼” 行人丧命
今年9月,郭某驾驶黑A*683*号大客车,在南岗区黄河路由西向东行驶到一个十字路口时,并没有降低车速,也没有留意斑马线是否有行人经过。就在大客车经过路口的同时,行人张某由南向北横过道路,当时张某并没有想到大客车没有发现自己,对于来车也没十分留意,想正常通过,结果被大客车撞倒在地,导致身体多处受伤。虽然被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但最终张某还是停止了呼吸。
典型案例八:临近斑马线不减速 路人被撞身亡
今年10月,同样的惨剧再次发生。张某驾驶黑A*B03*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哈市道里区江南中环路由北向南行驶,行至第97中学附近时,没有避让行人,当时恰巧有一名路人马某由东向西横过道路,客车将马某撞倒,造成马某重伤,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交警手记 斑马线上行人拥有优先权
目前大多数驾驶员都没有礼让斑马线的习惯,感觉不让路并不能造成严重的后果。上面两起交通事故都是由于驾驶员礼让行人的意识特别淡薄才造成的。近期,交警部门已经开始针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进行专项的整治,被认定的驾驶员将被处以罚款100元扣3分的处罚。目的就是希望培养机动车礼让行人的好习惯,避免类似的惨剧再发生。
【超限超载 后果严重】
典型案例九:大挂车超载40% 轮胎都变形了
今年10月份,在香坊区正义路和同江南路交口,交警部门在正常执法时,发现一辆重型挂车明显有异常。民警靠近以后发现,虽然车体没有太明显的改变,但挂车的轮胎全部严重变形,从直观上就能看出来该车超载严重。随后对车辆进行称重后发现,超出荷载重量达到40%。对驾驶员进行查看后,交警还发现驾驶员持有的驾照是B1型,不具备驾驶大挂车A2型的资格。驾驶员被依法拘留20天,罚款8000元,驾照累计扣30分。
典型案例十:自卸车超载 司机不敢用刹车
今年9月份,在香坊区二环路附近,交警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车存在超载的行为,随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让交警惊讶的是,当时正常情况下车辆开20米就可以停靠在路边,但该车并没有减速的迹象。就在交警上车追踪该车的时候,发现车辆又行驶了近40米才逐步减速停靠。
驾驶员表示,虽然当时已经看到交警的示意,但车辆根本无法立刻停止,自己又不敢强制刹车,只能慢慢减速,才形成要逃逸的假象。而交警靠近车辆时也发现,由于轮胎处于高温状态,有发生爆胎的隐患。
●交警手记 车辆超载最可怕
车辆超载会使车辆制动、转向等性能降低。如遇到紧急情况,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一些工程车辆在超载情况下行驶,稳定性能差,离心力增大,车辆操纵难度加大,特别在遇弯道、坡道或紧急情况时易出现侧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