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模拟夜间考试灯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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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模拟夜间考试灯光使用
由于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是新增的项目,有不少学员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科目三模拟夜间考试灯光使用的相关资料,供你参考。
科目三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内容:
1、正确开启和关闭灯光;
2、遇路口、急弯、人行横道等情况时灯光的正确使用;
3、雾天行驶时灯光的正确使用;
4、遇车辆故障、事故等情况,无法移动时灯光的正确使用。
科目三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流程:
考生在考核完“上车准备”项目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后,由考场工作人员口头下达“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指令,考生在听到指令10秒钟内需做出相应的动作。
第一次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可当场补考一次,但是如果还是不合格的考生将终止考试,不得继续进行其他项目考试。
科目三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的一些指令:
1、请开启示廓灯;
2、请开启前照灯;
3、前方通过路口,请正确使用灯光;
4、前方进入大雾区域,请正确使用灯光;
5、大雾区域已通过;
6、请开启危险情况警报灯;
7、请关闭所有灯光;
在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中,如果在限定时间内未完成或动作错误的,将会被判定为不合格。
科目三夜考评判标准:
如果学员在考试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官就判定其夜考不及格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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