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的常见问题
车辆购置税的常见问题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以下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车辆购置税的常见问题,希望能帮到你!
车辆购置税的常见问题:
1、企业购买小货车,应该如何征收车辆购置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4号)第四条规定::“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第五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车辆购置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规定:“本条例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企业购买的小货车需要按照不含税销售额的10%缴纳车辆购置税。
2、企业购买的二手小汽车,需要再交一次车辆购置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4号)第八条规定:“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购买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应当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按征管法的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企业购买已交纳车辆购置税的二手小汽车不需要再交一次车辆购置税;但购买的二手小汽车如为已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则需要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
3、收到手机短信说购车可以返还3%的车辆购置税,现在有这样的政策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缴车购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一)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二)应当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如果不属于上述规定中的情况,购车已交纳的车辆购置税是没有退税政策的。
4、企业购买小轿车,价款是12万,但在交纳车辆购置税时,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要求按照12.8万的10%计算交纳税款,是什么原因?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4号)第七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
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如果购车款低于最低计税价格,需要按照最低计税价格的10%计算征收车辆购置税。
5、企业购买一辆国产小汽车,交纳车辆购置税时需要递交什么资料?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统一发票)报税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其他原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纳税人。
车主身份证明
……
4.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二)车辆价格证明
1.境内购置车辆,提供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
……
(三)车辆合格证明
1.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
……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企业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第一条规定:“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机动车发票》),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不得加盖发票专用章。
7、企业购车交纳车辆购置税有时限要求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4号)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企业购车时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交纳车辆购置税。
8、《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丢失后应该如何补办?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第二十条规定:“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应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补证申请表)。”
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购税缴税凭证或主管税务机关车购税缴税凭证留存联,车辆合格证明,遗失声明予以补办。”
第二十二条规定:“车主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换、补,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遗失声明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9、交纳车辆购置税之后发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有误,应该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答:发票上除车型、价格之外的其他项目开具有误,可以申请换发票,不需要办理退税手序,只需要递交一个换发票的申请即可(这项业务车主可以让车行业务员办理)。
10、《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丢失了,应该如何补办?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文件规定:“鉴于车主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办理机动车登记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因此,当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方法解决。具体程序为:(1)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
11、户口在瓦房店市的个人,在大连市内四区有房子,可以到市内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交车辆购置税吗?
答:不可以,应该到户籍所在地交纳车辆购置税。
12、办理二手车交易时需要办理车辆购置税的过户手续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第六条规定:“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应当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
……”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2012年1月1日起,在办理二手车交易时,如果属于车辆购置税已完税的二手车辆,不需要再办理车辆购置税的过户手续。
13、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需要更换发动机,是否需要重新交纳车辆购置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第五条规定:“已经办理纳税申报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纳税申报:
(一)底盘发生更换的;
(二)免税条件消失的。”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发机车发生更换不需要重新缴纳车辆购置税。
14、在外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的,购买一辆国产小汽车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由日资(或合资)企业生产的小汽车属于国产小汽车范围吗?此情况在申请免税时,需要递交什么资料?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小汽车均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第三十三条规定中所涉及的“国产小汽车”范围。所以在外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的,购买一辆由日资(或合资)企业生产的小汽车可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第三十六条规定:“留学人员、来华专家在办理免税申报时,应分别下列情况提供资料:(一)留学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留学生学习所在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教育科技部、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宣传文化部)出具的留学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个人护照;海关核发的《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小汽车准购单》。”
15、交车辆购置税时,需要开车去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第十四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对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应当实地验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第二十八条规定:“车购税条例第九条“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
1.列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免税图册的车辆;
2.未列入免税图册但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免税的车辆。”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对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应当实地验车。但是由于在实际操作中有些车型无法准确把握,也需要实地验车,所以其他车辆也应开车去交纳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