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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干股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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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干股合作协议(11篇范文参考)

协议是双方或多方之间达成的共识,可以约束双方共同履行责任和义务。餐饮干股合作协议怎么写才规范?下面给大家分享餐饮干股合作协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餐饮干股合作协议篇1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饭店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街___号的饭店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饭店的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年___月___日止,月租为_____元人民币。饭店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五、该饭店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饭店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注销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六、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饭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饭店,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饭店,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饭店的装修损失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签字: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一、原房屋租赁合同。

二、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一切设施清单。

三、甲、乙、丙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明书复印件。

餐饮干股合作协议篇2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运用其方面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为甲方进一步提高餐饮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干股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1、干股:指经餐饮股东同意记载在股东名册但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份,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餐饮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2、分红:指餐饮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授予乙方总股份%的干股。

三、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将乙方可得分红给予乙方。

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支付给乙方;

2、乙方取得的干股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干股的同时,须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担任甲方职位,负责甲方的工作,劳动合同年限不得低于年。

2、乙方在任职期间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工资等福利待遇。

五、合作期限。

1、本协议期限为月,年月日届满;

2、合作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在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干股份额,除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六、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干股股份、分红等情况以及保密协议要求的若干事项,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七、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终止乙方享有干股的权益,造成甲方损失的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如果发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九、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甲方:

乙方(签名):

授权人签字:

时间:

时间:

餐饮干股合作协议篇3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出于对餐饮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增强责任感,以拓展市场,发展业务,经餐饮股东会、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以让渡部分干股(分红权)的方式作为对乙方的激励措施;

2、乙方经甲方聘请,愿意担任甲方名誉董事,愿意与甲方订立本协议;

3、甲、乙方双方确认本协议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同意认真履行本协议的各项约定。

据上,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资恪守:

一、乙方为甲方聘用的名誉董事,乙方的待遇及职权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名誉董事,不享有基本工资,但可以按其业务开拓的业务收入提取业务提成,业务提成按其开拓业务收入的10%提取。

(二)甲方同意让渡干股给乙方,即甲方可让渡其依法所享有的餐饮分红权给乙方。乙方的干股比例为10%,即乙方可以获得餐饮年度之净利润的10%。乙方的权限仅限于此,其作为干股持有人并非餐饮法意义的股东,不享有餐饮法或餐饮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不承担餐饮法或餐饮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义务。乙方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持有的餐饮干股(分红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等。

(三)乙方的职权、职责得由餐饮另行规定。

二、乙方必需在一个年度内能够实现净利润及销售业务指标达到,乙方方享有干股的分红权,否则乙方对该干股不享有分红权。

(一)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或餐饮所制定颁布的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损害餐饮利益的或者构成违纪、违法或被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乙方不享有本协议约定之干股(分红权):

1、未在任职范围内行使权利,滥用职权;

2、未经餐饮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批准,同本餐饮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3、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餐饮同类的业务或从事损害餐饮利益的活动;

5、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或者未经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批准,接受与餐饮交易有关的佣金;

6、侵占餐饮财产;

7、挪用资金或者将餐饮资金借贷给他人。

8、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泄露属于餐饮的商业机密或者未经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同意,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餐饮机密信息;

9、未经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批准,以餐饮资产为自己或者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债务担保;

10、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餐饮利益。

(二)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餐饮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三)乙方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三、本协议所约定之干股(分红权)以餐饮章程规定之年度决算日(每年的12月31日)为准,在协议期间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结算盈利与分红。

四、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满双方均无异议,可以另行订立新的协议。

五、关于劳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仅代表双方的合作关系,并不代表甲方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不具有劳动法律关系。

六、如不是乙方的原因造成该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仍按该协议的约定给予乙方实际履行期间的分红权。

七、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二)餐饮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三)餐饮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餐饮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九、优先受让权

甲方若依餐饮法及餐饮章程的规定,对外转让股权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可优先考虑乙方的受让要求。届时,双方得就转让标的、转让价格等另行订立股权转让协议。

十、争议的解决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十一、附则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餐饮干股合作协议篇4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经营甲方承包的熙吾茶楼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定义

1、本协议所称的餐饮店,系指甲方依法承包的由各方合作经营的营业场所,该场所专业从事餐饮服务相关业务。

2、餐饮店的地址为兰州永昌路汇胜购物六层,正式名称为,负责人为甲方。

3、本协议所称的合作经营,系指餐饮店由合作各方按约定承担费用及经营责任,甲方作为负责人,全权负责管理工作,对外开展业务,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经营行为。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范围、经营期限

1、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棋牌等但不包括甲方自营的酒吧、咖啡等业务。

2、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三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餐饮店的所有投资及日常费用的开支均由各方共同出资承担。

2、各方出资合计人民币元。

甲方以承包的店面、店面字号使用权、设备及装修出资,合计人民币元,占出资总额80%;店面字号的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使用权归属于甲方及本餐饮店。

乙方以现金出资,合计人民币500000.00元,占出资总额10%;

丙方以现金出资,合计人民币250000.00元,占出资总额5%,另因丙方拥有餐饮业的相关专业知识,三方同意丙方劳务出资占出资总额5%(该5%的份额只作盈余分配依据,丙方退伙或转让出资时该份额不能作价),丙方合计占出资总额10%;

3、各合作人的出资,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汇到甲方银行卡上,甲方使用股份资金时,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第四条经营管理及人员管理

1、甲方方代表各方对餐饮店进行全方位的经营管理,其他各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涉甲方经营。

2、甲方有权对餐饮店经营所需人员进行管理,其他各方不再进行管理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甲方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在经营期限内,经甲方书面同意,合作人可以退资,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执行合作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合作人可以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作人按出资比例进行承担。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甲方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由西固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甲方所在承包公司存档壹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

时间:_年_月_日

乙方:

时间:_年_月_日

丙方:

时间:_年_月_日

餐饮干股合作协议篇5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出于对餐饮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增强责任感,以拓展市场,发展业务,经餐饮股东会、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以让渡部分干股(分红权)的方式作为对乙方的激励措施;

2、乙方经甲方聘请,愿意担任甲方名誉董事,愿意与甲方订立本协议;

3、甲、乙方双方确认本协议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同意认真履行本协议的各项约定。

据上,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资恪守:

一、乙方为甲方聘用的名誉董事,乙方的待遇及职权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名誉董事,不享有基本工资,但可以按其业务开拓的业务收入提取业务提成,业务提成按其开拓业务收入的10%提取。

(二)甲方同意让渡干股给乙方,即甲方可让渡其依法所享有的餐饮分红权给乙方。乙方的干股比例为10%,即乙方可以获得餐饮年度之净利润的10%。乙方的权限仅限于此,其作为干股持有人并非餐饮法意义的股东,不享有餐饮法或餐饮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不承担餐饮法或餐饮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义务。乙方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持有的餐饮干股(分红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等。

(三)乙方的职权、职责得由餐饮另行规定。

二、乙方必需在一个年度内能够实现净利润及销售业务指标达到,乙方方享有干股的分红权,否则乙方对该干股不享有分红权。

(一)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或餐饮所制定颁布的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损害餐饮利益的或者构成违纪、违法或被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乙方不享有本协议约定之干股(分红权):

1、未在任职范围内行使权利,滥用职权;

2、未经餐饮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批准,同本餐饮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3、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餐饮同类的业务或从事损害餐饮利益的活动;

5、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或者未经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批准,接受与餐饮交易有关的佣金;

6、侵占餐饮财产;

7、挪用资金或者将餐饮资金借贷给他人。

8、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泄露属于餐饮的商业机密或者未经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同意,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餐饮机密信息;

9、未经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批准,以餐饮资产为自己或者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债务担保;

10、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餐饮利益。

(二)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餐饮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三)乙方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三、本协议所约定之干股(分红权)以餐饮章程规定之年度决算日(每年的12月31日)为准,在协议期间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结算盈利与分红。

四、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满双方均无异议,可以另行订立新的协议。

五、关于劳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仅代表双方的合作关系,并不代表甲方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不具有劳动法律关系。

六、如不是乙方的原因造成该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仍按该协议的约定给予乙方实际履行期间的分红权。

七、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二)餐饮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三)餐饮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餐饮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九、优先受让权

甲方若依餐饮法及餐饮章程的规定,对外转让股权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可优先考虑乙方的受让要求。届时,双方得就转让标的、转让价格等另行订立股权转让协议。

十、争议的解决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十一、附则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餐饮干股合作协议篇6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经双方考查认定合伙开设,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总投资约为60万元(以正常营业实际投资额为准,包含装修、租金、设备等实体店铺的所有物件及经营餐厅所需的投入),全部由甲方出资。乙方以经营该餐厅所需技术性管理作为出资。

合伙期间甲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甲方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个人工商户,由甲方负责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三条合伙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需延长期限,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餐厅自正常营业开始四个月,甲方每月给付乙方工资5000元,共计20000元。从第五个月开始,乙方不再领取工资,双方按照约定进行盈余分配。若餐厅正常营业后月内,仍然没有盈利或是亏损,则乙方需退还甲方所领的工资,作为对亏损的补缺。

第五条入伙、退伙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甲乙双方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合伙经营期间,除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提出解除该协议,未经对方同意而自行退伙,则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0000元,如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餐厅由甲方指派财务人员,负责财务工作。

3、对外以餐厅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4、听取乙方餐厅业务经营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策划餐厅的定位、餐饮产品的研发,餐厅的日常运营及管理。

2、负责餐厅产品材料采购。

3、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种工序及操作的标准。

4、负责餐厅员工的招聘、培训及管理。

第八条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盈余,盈余按甲方80%,乙方20%分配。

第九条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十条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二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相似或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签约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餐饮干股合作协议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投资人民币五万元参股杭州市杭海路号甲方的餐饮店合作经营成为股东,占有店里30%股份,以此比例承担盈亏,分红。

2.乙方需来店里上班并参加管理,如不能来店里上班需承担一名店员每月的工资2500元。

3.合作期限暂定为一年,一年内乙方不得撤股,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年到期后双方没有异议协议延续执行

4.试营业三个月,试营业期间如有盈利按股份分红,为了保证乙方的投资不受损失,试营业期间乙方有权提出不合作,但参股资金要一年期满后才能退还,如有亏损全由甲方承担,

5.如乙方提出不合作之日起,甲方应以银行同期活期利息支付乙方的投资款。

6.如遇政府拆迁,或其它不可预测的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按股份承担。

7.合作期间除特殊情况外双方无权给熟人免单,否则对方有权提出终止协议,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另一方负责。

8.账目公开,一年分红一次。如店内需增加设备等,双方按股份比例出资。

9.如经营发展,甲方开新店,乙方有优先投资权。

10.不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1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餐饮干股合作协议篇8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对甲方开办的茗香荟饭店的贡献及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名词定义(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虚拟股(干股:指店(个体经营者名义上的分红比例,虚拟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店(个体经营者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等。

2、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

二、分配方式

1、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共25%的虚拟股(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25%分给乙方。

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3、乙方取得的甲方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25%的股权,不得以此虚拟股(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虚拟股(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4、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则本协议自动失效。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但当年的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获得虚拟股(干股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2、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在执行协议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或其附属文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甲方合作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

5、协议生效后,乙方在甲方有一定话语权,并非绝对权;若遇甲方人事、发展方向等相关问题必须事先商量,再做定夺。否则解除合作协议。

6、甲乙双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节,每季度中结,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乙方对甲方所报的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

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之前补充。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四、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期限为1年,从年06月01日起至年05月31日止。

2、协议到期终止后,甲方根据协议期限内的经营情况决定是否签署新的虚拟股(干股分红协议;若有所盈利则合同继续履行,否则协议自动失效。

五、协议解除情形

1、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2、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3、除以上两款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协议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本协议第二条第4款的规定处理。

4、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六、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许可。若乙方故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本协议内容,则需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十万元。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规定

1、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餐饮干股合作协议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投资人民币五万元参股杭州市杭海路号甲方的餐饮店合作经营成为股东,占有店里30%股份,以此比例承担盈亏,分红。

2.乙方需来店里上班并参加管理,如不能来店里上班需承担一名店员每月的工资2500元。

3.合作期限暂定为一年,一年内乙方不得撤股,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年到期后双方没有异议协议延续执行

4.试营业三个月,试营业期间如有盈利按股份分红,为了保证乙方的投资不受损失,试营业期间乙方有权提出不合作,但参股资金要一年期满后才能退还,如有亏损全由甲方承担,

5.如乙方提出不合作之日起,甲方应以银行同期活期利息支付乙方的投资款。

6.如遇政府拆迁,或其它不可预测的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按股份承担。

7.合作期间除特殊情况外双方无权给熟人免单,否则对方有权提出终止协议,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另一方负责。

8.账目公开,一年分红一次。如店内需增加设备等,双方按股份比例出资。

9.如经营发展,甲方开新店,乙方有优先投资权。

10.不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1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餐饮干股合作协议篇10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经双方考查认定合伙开设,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总投资约为60万元(以正常营业实际投资额为准,包含装修、租金、设备等实体店铺的所有物件及经营餐厅所需的投入),全部由甲方出资。乙方以经营该餐厅所需技术性管理作为出资。

合伙期间甲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甲方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个人工商户,由甲方负责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三条合伙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需延长期限,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餐厅自正常营业开始四个月,甲方每月给付乙方工资5000元,共计20000元。从第五个月开始,乙方不再领取工资,双方按照约定进行盈余分配。若餐厅正常营业后月内,仍然没有盈利或是亏损,则乙方需退还甲方所领的工资,作为对亏损的补缺。

第五条入伙、退伙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甲乙双方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合伙经营期间,除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提出解除该协议,未经对方同意而自行退伙,则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0000元,如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餐厅由甲方指派财务人员,负责财务工作。

3、对外以餐厅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4、听取乙方餐厅业务经营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策划餐厅的定位、餐饮产品的研发,餐厅的日常运营及管理。

2、负责餐厅产品材料采购。

3、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种工序及操作的标准。

4、负责餐厅员工的招聘、培训及管理。

第八条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盈余,盈余按甲方80%,乙方20%分配。

第九条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十条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二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相似或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签约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餐饮干股合作协议篇11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运用其方面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为甲方进一步提高餐饮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干股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1、干股:指经餐饮股东同意记载在股东名册但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份,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餐饮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2、分红:指餐饮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授予乙方总股份%的干股。

三、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将乙方可得分红给予乙方。

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支付给乙方;

2、乙方取得的干股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干股的同时,须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担任甲方职位,负责甲方的工作,劳动合同年限不得低于年。

2、乙方在任职期间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工资等福利待遇。

五、合作期限。

1、本协议期限为月,年月日届满;

2、合作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在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干股份额,除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六、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干股股份、分红等情况以及保密协议要求的若干事项,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七、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终止乙方享有干股的权益,造成甲方损失的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如果发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九、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甲方:

乙方(签名):

授权人签字: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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