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字中外名著心得
200字中外名著心得(8篇范文精选)
写心得可以记录下当时学习或工作的心情、困难、收获等,有助于以后回顾和总结。怎样写200字中外名著心得?这里提供200字中外名著心得分享,供大家参考。
200字中外名著心得篇1
暑假里,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不愧是中国古典文学一座难以逾越的艺术高峰。同时它也代表了古典文学创作的最高成就。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的家史和《红楼梦》中所写的贾家一样,是个“钟鸣鼎食”之家,曹雪芹身经荣华富贵到贫困潦倒的大悲欢,使他对社会和人生有着清醒透彻的理解!
书中讲述了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贾府,与公子贾宝玉相恋,本来是一段完美的姻缘,却又因为王熙凤从中使用调包计,让贾宝玉娶了薛宝钗,以至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心灰意冷,看破红尘,看到此处,我为他们感到痛心!
曹雪芹通过《红楼梦》贾家在政治上的衰落,道德上的&39;腐败,经济上的崩溃,预示着旧制度必将走向没落的趋势。
曹雪芹从真实出发,写出人物的真实性,复杂性,他书中刻画的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等形象,每个人都有着鲜明的个性。
200字中外名著心得篇2
莎翁的剧作总是对人有着深刻的其实,每一部都堪称经典,我们往往从中得到启发,感受到人性的美。在这些伟大的作品中,涉及的爱情主题数之不尽,而其中最为凄美、影响最大的当属《罗密欧与朱丽叶》无疑。
分属维罗纳的蒙太古与凯普莱特这互相敌视两大家族,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因此而历尽艰辛。他们一位是家中的少爷,另一位是深闺的小姐,这个设定与中国传统的才子佳人类的小说十分相似。而和中国传统的含蓄不一样,西方对爱情的表达相对直接,他们互相爱慕,倾诉衷肠,而罗密欧与朱丽叶在窗台前相遇一幕早已成为不朽的经典。而像中国的四大古典名剧中也有类似的情节,但更为凄美(如游园惊梦)。而通常这种才子佳人类的情节大多以悲剧告终,或是劳燕分飞,或是双双殉情——因为要是完美结束的话,剧情就会流于俗套——但总以悲剧告终,是否也是一个俗套呢?显然我们不能这样把它们简单分类,因为无论是悲剧还是喜剧,决定其是否伟大必须看作者能否对人性有着很好的把握上——当然,莎翁是这方面的高手,因而他的剧作总是开创经典,而不是流于俗套。
全剧有几个闪光点,或者说是主要的矛盾冲突,如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第一次见面,互诉衷肠;提伯尔特与迈丘西奥决斗,提伯尔特暗算迈丘西奥将其杀死,而罗密欧受复仇女神的驱使再也顾不上亲缘关系,在决斗中将提伯尔特杀死,并遭流放;罗密欧得知朱丽叶的死讯,从曼多亚回到维罗纳,在进入朱丽叶的墓室前与巴里斯决斗并将其杀死,后来看见假死的朱丽叶,伤心过度,服毒自尽,而苏醒的朱丽叶看见罗密欧的尸体后拔出他的匕首自杀,共赴黄泉(或者是到地狱的第二环)。而在剧终的时候,互相仇视的两家人终于和好,颇有中国传说《孔雀东南飞》的意味,或者是西方的人文关怀。建国后的唯意识形态论往往把一部作品简单地按主义或是制度划分,把过多的政治因素带入了文学的领域,这种倾向在文学批评中出现得更为频繁,甚至给《罗密欧与朱丽叶》也扣上了反封建家长制度的帽子。如今看来,实为可笑。罗密欧与朱丽叶之所以死,并不是对封建家长制度提出“强烈的控诉”,而仅仅是为了最纯粹的爱情。爱,不能在生前得到,就在另一个世界重逢吧!
剧中有一个关键人物的设置让人觉得比较有意思,他就是劳伦斯神父,他是全剧发展的牵线人。作为罗密欧的好友,他从一开始就得知罗密欧深爱着朱丽叶。后来在二人的要求下,他为两位有情人主持了宗教婚礼。在罗密欧因为杀了提伯尔特而耿耿于怀时,他安慰了罗,并让他出逃至曼多亚。他让朱丽叶假死来逃过与巴里斯的婚礼,但到最后棋差一着,两人还是殉情而死。从剧中看来,劳伦斯神父几乎是一个全能的角色,他几乎解决了一切的困难——这个人物的设定让我想到了希腊神话对西方文学的深远影响。传说有位歌手叫俄耳普斯,他的歌声感动天地。为了救活他新婚死去的妻子,他不惜闯入冥王哈迪斯的地狱,用歌声征服了地狱三头犬,后来还感动了哈迪斯,使哈迪斯答应其偕同妻子离去,但在回到人间之前不可回头看一眼,否则他的妻子就将永堕地狱。俄耳普斯遵照了这一指示,一直到出口前都没有回头看一眼。而就在准备回到人间的一刹那,他忍不住内心的好奇,回头看了一眼,而他的妻子则从他的手边重坠地狱。
俄耳普斯的歌声纵然能够感动天地,却无法跨越生死;劳伦斯神父的全能也不能跨越生死,这是我从中看到的相似点。而唯一跨越了生死的,似乎便是爱情了。
200字中外名著心得篇3
逛书店,在书架推荐的书目中,看见了一本我熟悉的书,那是萧红的《呼兰河传》,书的封面是绿的,加了很多精美的画片。而我家中藏有的这本书的.封面是白色的,只有一张作者的小照,忧郁的眼神看着前方。
初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对于书中表达的深层次的悲哀无所体会,只觉得作者描绘的童年生涯是格外的生动有趣。萧红现代著名女作家于1920年6月2日出生1942年1月22日逝世,黑龙江省呼兰县人,原名张乃莹。呼兰河传里最有趣的还属第三章,作者说她家有个大花园,这花园里蜂子、蝴蝶、蜻蜓、蚂蚱,样样都有。蝴蝶有白蝴蝶、黄蝴蝶。这种蝴蝶极小,不太好看。好看的是大红蝴蝶,满身都是金粉。
后来,她说她玩累了,就在房子底下摘个阴凉的地方睡着了。不用枕头,不用席子,就把草帽遮在脸上就睡着了!多么有趣啊!
《呼兰河传》这本书真的非常好看也非常有趣,我推荐大家去看《呼兰河传》
200字中外名著心得篇4
拿到这本书之前我对故事只是知道一个大概,不过封面的确设计的很用心,红色为底渲染紧张和带有阴谋的气氛,远处可以看到黑色的古堡,也许是在夕阳的映照下泛红,也许是久经沧桑铺满历史和血肉。天上的云彩纠结了表情,泛红,泛黑,泛白,郁结到一起散不开...这个古堡喧嚣着满城的故事需要讲述。
《城堡》是我读他的第一本书,但却是卡夫卡最后的长篇小说,不过,这本小说以后我决定把他的小说都看一遍。看卡夫卡的小说看的是写作手法别开生面,他的作品寓意深刻,发人深思。这大概源于他背景复杂和生活环境的影响,没有经历的人写不出抓心的故事大概就是这个原理。
作为本文的主角,我觉得他是卡文卡的一个分支或者说化身。纠结、抉择、渴望自由,这一切的思想在的身上得到彰显,即是卡夫卡的写照也是他复杂思想下无奈与疲惫的表现!
社会身份地位,有时候会压的人喘不过气!索然可笑,却是实际存在的社会现象,人人都渴望自由,不管是你、我、卡夫卡或者是。当失去自由和生命之间角逐,相信绝大部分人都会选择生命,是没有自由甚至没有自主的活下去还是一了百了,可惜卡夫卡在《城堡》没有完结就去世了。他真正的懿旨不可能会有人清楚。
全文虽然压抑,但是反映了很多社会现实,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文,只希望不再有历史重演,造成更多的悲剧罢了。
200字中外名著心得篇5
我喜欢读《父与子》,每当读它,我总是觉得内心像拂过一缕春风,轻轻的、暧暧的;每当读它,我总是对父亲充满了深深的爱意。
《父与子》是德国大师奥·卜劳恩创作的漫画集。他用一幅幅小巧精湛的画面记录了父与子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有趣的故事,无言地流露出纯真的赤子之情与融融的天伦之乐。看过这本书的人,一定忘不了父子俩的形象:脑袋扁圆,总穿一件马甲的父亲,一头乱发,小不点儿的儿子。
《父与子》的每一副漫画都很有趣,其中有一篇叫《寻找逃走的儿子》,儿子用球打破了玻璃,父亲打他,儿子逃走了。父亲在家等,等了几个小时也不见儿子,心急了出去找,没找到,回家时看见儿子又打破了一块玻璃,还被球撞了一下,看见儿子,父亲激动地抱起儿子……这一抱,深深的父子情流露出来,让我特别感动。
想到我的父亲,从小对我宠爱有加,但从不溺爱我。他经常和我谈心,就像朋友一样。无论白天我和父亲发生过什么不愉快的事情,晚上的饭桌旁,我们依旧谈笑风生。即使我说错了话,他也不会责怪我,只是淡淡地说“下次注意就行了。”他似乎永远那么深沉,如山一样耸立在我身后,高大威严。
每次有困难,他虽然从不帮我克服,却永远是第一个来激励我的人。考试考得好,他很少夸奖我,只是拿着试卷一遍遍地看;我成功了,他只是淡淡地说一句“继续保持”,饭桌上却能听到他更多的话语。其实父亲的爱我们有时感受不到,因为它藏得隐蔽,藏得深沉。
我喜欢《父与子》这本书,因为它告诉了我:父爱深深,我是父亲的宝贝,父亲是我这辈子要恩谢的人!
200字中外名著心得篇6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
《围城》共分九章,大体可以划做四个单元。由第一章至第四章是第一个单元,写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江南某县)的生活情景,以写上海为主。第五章可以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写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方鸿渐和孙柔嘉在返回上海途中结了婚。以下是一篇围城读书笔记: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来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己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没有责任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己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不过三年后,当我面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择躺在孙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直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爱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我一直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己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己很无能,总认为自己是一场悲剧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己的妻子出气。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直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后一道门后,最后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一直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 当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谢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但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么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己幸亏没在那个时代,现在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讨厌!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小说,《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非常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希望你们都能读一读。
200字中外名著心得篇7
“海明威真的姓海么?”。我很认真地问过爸爸。他笑了笑,没有回答。记得第一次打开《老人与海》,我就问了这个问题。有段时间,由于沉迷游戏,我的成绩一塌糊涂。
正好我们吴老师要进行课外阅读学习,于是爸爸拿出他最珍爱的一本书。湛蓝的大海,一条巨大的金枪鱼高高跃起。远方,一艘倾斜的小船上站着一位勇敢的老人。太棒了!我被深深地吸引了。圣地亚哥、曼诺林、还有海明威每天都和我在一起……现在我已经不再关心欧内斯特海明威的姓名了。
而让我感到十分难理解的是爸爸提到的另一本书——《赢家一无所有》!“这个问题太复杂”,爸爸不紧不慢地说:“先说说圣地亚哥在梦里看到了狮子,为什么呢?”“因为他喜欢狮子。”
我觉得太简单了。“你问过爸爸,很努力了,为什么考试还是不理想”爸爸笑着说。我点点头。“因为你没有梦到过狮子。”爸爸压低声音神秘地说。是么!我恍然大悟。从此每天晚上睡觉我都拼命去想狮子。
可是我还是没有梦见过狮子。虽然我已经在学习上取得很大的进步。狮子代表勇气和力量!直到有一次,我当众输棋后躲起来流泪时,我突然想起了狮子。“没有选择”,爸爸找到我笑了“人生就是大海,我们都是圣地亚哥”。
200字中外名著心得篇8
我最喜欢的书,不是那些精雕细刻的文学书籍,而是一本鲜为人知且又感人至深的寓言书——《天蓝色的彼岸》。
这本书主要讲了12岁的哈里不幸死于车祸,正等着要去天蓝色的彼岸。但他还挂念着他的爸爸,妈妈,姐姐,老师和同学们,却又不知道如何传达自己的心声。后来哈里又遇到了一个叫阿瑟的幽灵,他带着哈里悄悄回到人间,来向亲人和朋友告别,并向他们表示歉意和爱……
书中有这样一个情景:哈里在天堂回忆自己的生活时,想到了生前的点点滴滴,溜回了人间。他看到生前最讨厌她的姐姐都很想念他,想到在这个因赌气一次没有和母亲告别的早晨,自己就出了车祸,又后悔又惋惜。是啊,有谁在生死之际会不怀念自己的.亲人乃至整个世界呢?但是生死无常,谁都料不到。所以,让我们从现在开始,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和物,做好每一件小事,不要让自己留下遗憾。
虽然这只是一本寓言书,但它却教我学会关爱,珍惜生命,让我懂得了要正真,善良和真诚。它唤起了我内心深处最美好的情感,呈送给了我最真切的感动和最伟大的爱让我在不可抵挡的人性光辉中感悟生命和死亡……
《天蓝色的彼岸》,你让我感悟至深!